独立法条

科技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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