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 / 第七十三条独立法条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九章 风险管理第七十三条委托人、受益人应当充分发挥投资者监督作用,及时与受托人、托管人、独立监督人通报相关信息,跟踪监测投资计划执行和具体管理情况。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