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第八章 信息披露
第六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本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各项信息。 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的年度管理报告还应当包括下列信息: (一)相关子公司或者事业部运营状况; (二)相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八章 信息披露
受托人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本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各项信息。 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的年度管理报告还应当包括下列信息: (一)相关子公司或者事业部运营状况; (二)相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