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受益人
第四十一条
受益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授意受托人违法违规投资; (二)损害其他受益人利益; (三)妨碍其他当事人依法履行职责; (四)投资计划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保监会禁止的行为。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受益人
受益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授意受托人违法违规投资; (二)损害其他受益人利益; (三)妨碍其他当事人依法履行职责; (四)投资计划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保监会禁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