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受托人

第三十三条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受托管理投资计划的行为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书面通报投资计划的其他当事人,并报送中国保监会和有关监管部门。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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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