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委托人投资受托人设立的投资计划,应当聘请托管人托管投资计划的财产。受益人应当聘请独立监督人监督投资计划管理运营的情况。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