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受托人

第二十九条

受托人按照投资计划约定取得报酬。 受托人违反投资计划约定处分投资计划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投资计划不当致使投资计划财产损失的,在未恢复投资计划财产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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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