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受托人第二十六条受托人设立投资计划,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具体规则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