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过境货物在境内发生灭失或者短少的,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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