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海关可以对载运过境货物的境内运输工具或者集装箱加施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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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