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及时、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