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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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8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8号)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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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