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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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8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8号)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 则
本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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