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第十九条第四章 事故处理第十九条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船舶污染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技术鉴定、检验、检测报告,完成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