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符合本补充技术要求。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