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场所设施评审要求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具备驻车坡道或配备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要求的驻车制动仪器设备。

驻车坡道应满足以下要求:坡度15%(适用时)和20%,坡道宽度比承检车型的最大宽度宽1m。并设有安全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

不得在楼顶、地下室和场区外等区域设置驻车坡道。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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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