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补充技术要求所称机动车检验机构包括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的机构。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开展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开展排放检验的机构。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