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四章 场所设施评审要求第十四条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具有所有权或者完全使用权的固定工作场所,其工作环境能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