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抽查工作。

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开展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内容和要求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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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