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抽查工作。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使用其他部门作出的检查结果。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