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法定职责,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社会组织,对其依法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