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抽查发现的问题告知被检查社会组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