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受委托现场开展相关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相关工作证件、检查通知书及委托证明。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