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条省级科学技术奖应当实行异议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