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省级科学技术奖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自行设立奖励等级。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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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