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应当制定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规则,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严格规范推荐、评审、授奖程序,保障科学技术奖励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科学技术奖励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