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部级科学技术奖实行异议制度,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在适当范围内征求意见。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