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可以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只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不能公开的项目。 民用项目不属于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上述部门所属单位完成的民用项目可以参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推荐省级科学技术奖。 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可以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国务院所属其他部门不再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
- 制定机关
- 科学技术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