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外经贸部应当自收到出口申请表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文件之日起进行审查,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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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