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境外组织工作

第三十七条

朝觐人员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以及有关国家法律,遵守朝觐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展现良好形象。

制定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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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