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境外组织工作第三十七条朝觐人员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以及有关国家法律,遵守朝觐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展现良好形象。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