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朝觐人员确定
第十三条
公民申请朝觐,在户籍所在地的朝觐报名网站上报名;户籍所在地尚未建立朝觐报名网站的,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名。 报名人员符合朝觐条件的,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排队。
- 制定机关
- 国家宗教事务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朝觐人员确定
公民申请朝觐,在户籍所在地的朝觐报名网站上报名;户籍所在地尚未建立朝觐报名网站的,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名。 报名人员符合朝觐条件的,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