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条城市黄线应当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与城市规划一并报批。城市黄线上报审批前,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