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