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安全等级和安全评价
第十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安全等级的确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受体生物的安全等级; (二)确定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影响的类型; (三)确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四)确定生产、加工活动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影响; (五)确定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等级。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安全等级和安全评价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安全等级的确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受体生物的安全等级; (二)确定基因操作对受体生物安全等级影响的类型; (三)确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等级; (四)确定生产、加工活动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影响; (五)确定转基因产品的安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