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三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十八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1月3日原地质矿产部发布的《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三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