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章 申请与颁发第七条申请《操作员执照》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核动力厂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