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取消岗位授权的操作人员拟重新参加运行值班的,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补充培训、岗位实践等,经评估合格后方可重新授权。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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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