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章 申请与颁发第十六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在执照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换发新执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