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二章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第十七条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采取目录管理的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商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编制、调整、发布达标管理目录。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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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