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统计执法证。未取得统计执法证的,不得从事统计执法工作。

统计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时,应当主动向统计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证。

制定机关
统计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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