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二章 风险监测和监管评级要素第六条金融监管总局可以根据人身保险监管工作需要,修订完善人身保险公司风险监测和监管评级内容、指标和规则。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