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