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国有资产评估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