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是指县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对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设定、审核、上报、下达、调整绩效目标,以及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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