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三章 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绩效评价原则上以年度为周期。项目周期超过一年的,要在项目完成时开展绩效评价,也可根据需要开展中期绩效评价和年度绩效评价。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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