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第三章 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第十二条绩效评价原则上以年度为周期。项目周期超过一年的,要在项目完成时开展绩效评价,也可根据需要开展中期绩效评价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