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铁路技术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并与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禁止利用铁路技术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