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三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铁路行业相关社会团体和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对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团体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鼓励铁路行业相关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铁路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已有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重复制定团体标准。团体标准不得出现抄袭标准等侵犯标准著作权的行为。
鼓励符合条件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转化为铁路行业标准和铁路国家标准。
- 制定机关
- 国家铁路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