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标准实施与监督

第五十一条

编制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与法制司可以视情况调整编制单位: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标准起草任务的。

(二)标准编制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三)利用起草工作为本单位或者相关方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影响标准制定工作公正公平的。

(四)在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制定机关
国家铁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