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国家铁路局委托铁路行业标准化专业审评机构,承担铁路技术标准的技术支撑工作(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由归口单位承担),主要包括:

(一)研究提出铁路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体系调整建议,提出铁路技术标准年度项目计划建议。

(二)承担铁路技术标准复审、标准报批稿的技术审核和形式审查、标准档案及标准信息管理工作。

(三)组织国际标准的收集、分析工作,承担铁路技术标准国际化相关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铁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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