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