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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