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